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寄存商品提货申请:选择商品与本次提货数量|云上订货系统

云上订货 · 更新于 2026-10-08

寄存客户提出本次取货要求后,管理人员按原客户、商品规格和数量单位建立提货申请。PC从“仓库”的“提货单”新增,手机管理端进入对应客户的寄存提货页。销售确认客户要求,仓库核可交接商品,收货联系人核实际地址;申请保存得到待审核提货单,后续审核、发货及收货分别办理。不要将创建页上的“确认提货”理解为已经实际交付。

先选原客户再建立本次清单

PC新增页先选择客户,再从商品选择中读取该客户已有寄存商品。以客户名称和原客户资料中的编号核对象,不把同名客户或同一联系人名下的不同客户混用。客户选择正确但没有可提商品时,先回原寄存商品管理看当前净存货及提货中,再查原存货单是否确有有效业务;不能为了让选择器出现商品而临时登记一笔没有依据的存货。

提货申请客户清单与地址对象

图1:客户、清单与地址的申请对象图;换客户、重进及刷新后的选择须重核。

已有商品清单后更换客户,PC会要求确认清空清单。确实改为另一客户,确认后重新选商品和收货地址;只是误选则取消并核原客户仍正确。上一客户的本次数量及地址不能继续用于新客户。即使两位客户买同一商品,寄存余量仍按原客户分别读取,不把另一客户的可提数当作本次申请的数量来源。

手机管理端的申请页同时显示客户、收货信息及可提商品,商品较多时继续加载后续行,不只凭首屏判断所有规格都已列出。重进页面、下拉刷新或从地址页返回后,重新核已选商品和本次数量;重新加载可能替换原商品列表,离开前填好的数量不能当作已保存申请。清单实际为空时先重新选择,不把没有回读的操作当作已提交。

可提商品选择范围不是全部销售商品,也不是当前仓库实物库存总表。已有寄存但全部被其他申请占用的商品,可能不再出现在新建申请可选结果中;商品规格无效也需回原资料核。申请目的是使用客户已有寄存余量,不新增购买、不补记货款,也不能仅根据仓库看见同名实物便向客户承诺这次可提数量。

逐规格单位填写本次正数数量

逐行核商品名称、商品编号、规格名称、规格编号和数量单位,填写本次准备领取的数量。历史销售行中包装写一千克、数量单位写公斤、订购数量十二,这几个字段含义不同;十二不是当前可提量,规格包装也不代表自动将箱换成公斤。选本次提货商品时对应原寄存的规格和单位,不用相似名称或图片替代编号核对。

原销售规格编号单位字段参照

图2:历史销售行规格编号和公斤单位;销售数量十二不证明当前可提或本次申请。

当前净存货已经扣除已提货,还需再减“提货中”才是新建申请的可提数。例如同客户同规格按公斤计,累计寄存十、已提三,净存货七;已有提货中二,新申请可提数是五。客户这次申请四公斤,数量层面有一公斤余量;申请六就超过门槛,不能看到净存货七便全填六,更不能把已有申请那二公斤另建一张申请再次占用。

净存货已有占用与本次数量门槛

图3:净存货七减已有占用二,申请四公斤的独立示例;保存时读最新可提数。

PC填写数量须大于零,超出当前净存货减提货中时会提示并清除超量输入,按最新余量重填真实计划数量。手机卡片直接显示可提数,加号首次按一添加;可提量不足一或需要小数时不能假定加号会自动选取剩余量,应回PC核原单位与实际可输入范围。手机数量改为零后不再作为本次正数清单提交,保存前核最终选中的每行。

同一规格存在不同单位行时,还要核选中后清单里实际留下的单位和数量,不能预设两种单位必然能独立勾选、互不联动。申请中几行使用公斤、箱、瓶等不同单位时分别说明,单头数量合计不能证明所有实物都统一为一个单位。页面余量会受其他经办人的申请和发货影响,保存仍重新校验,截图中的旧数字不保证本次一定成功。

收货地址逐项核并写交接备注

在收货信息中逐项核本次收货人、联系电话或固定电话、所在地区及详细地址。PC选择地址先核同一客户,地址不完整时先完善真实资料;默认地址或第一条地址自动带入,也要与客户本次要求逐项对照。手机既看“请选择”“请完善”等提示,也看实际显示的姓名、电话、地区和门牌,不能仅凭有提示判断所有值为空,或凭没有提示认定信息完整。

申请收货信息与交接备注字段

图4:本次收货信息与备注字段图;自提方式和交货时间不是创建页独立字段。

PC新增或编辑收货地址时,收货人最多二十五字,详细地址最多二百五十字,联系电话与固定电话至少填写有效的一个,地区和详细地址须齐全。智能识别只能帮助带入,识别后的姓名、联系方式、地区和门牌仍要人工核;不能因为识别完成便跳过字段确认。新增、编辑、设为默认及删除会影响客户地址资料,不是仅修改当前提货单的显示。

地址弹窗关闭后回主申请页核实际带入信息,地址资料保存结果还需回读确认,不能把窗口关闭等同于资料已成功保存。创建页有备注,PC与手机最多一百字,可写本次接收要求、约定时间或沟通说明;手机备注会处理表情符号,回原单核最终文本。备注只传递说明,不代替收货人、电话、地区和详细地址这些字段。

申请创建页没有独立的“自提方式”选择和“交货时间”字段。确需自提或约定到场时间,按实际安排写清备注,并与经办人确认交接地点及时间;填写说明本身不会自动排车、发货或签收。手机显示地址未齐全的提示也不等于一定禁止保存,业务上应先核完整信息,再以原提货单回读结果作为交接依据。

保存后回原提货单核占用与状态

最终核客户、逐行商品规格单位和本次正数数量、收货信息及备注后,PC点“保存”,手机管理端点“确认提货”。手机仅将正数商品组成提货清单,清单为空会提示;不要因为某行显示可提数便认定该行已选择。正常保存新建提货单并增加相应提货中数量,当前净存货还未按本次申请扣减,仓库实物也没有因此自动完成交接。

申请保存原单占用与实际发货时序

图5:PC保存与手机确认提货创建原单并先占用的时序示例;尚未实际发货。

保存后回原提货单核单号、客户、制单人、制单时间、状态与每行规格编号、单位和数量。PC从“提货单”列表按客户名称与状态定位,点击单号看详情;列表关键词不是任意单号或商品编号的万能搜索。手机创建结果页有客户、制单时间、提货单和备注,可点“查看详情”,但页面标题先出现而字段尚未读回时不能仅凭“创建成功”认定全部数据已核实。

详情中的提货清单逐行核,手机某处显示“寄存数量”时还要对应下方提货清单的本次数量,不将标签误读成客户全部寄存余量。收货信息须与本次确认值一致,备注须能表达真实要求。原单待审核时,后续由有权限的经办人审核和发货;申请人不为了验证创建成功而顺手审核、发货或作废,真实交接按后续业务处理。

例如净存货七、已有提货中二,本次保存四公斤后提货中合计六、净存货仍七;这张单审核后也还未实际发货。实际发货后本次四转为已提,净存货三,原有那笔二仍应按其原单状态核。确认收货再核实际交接结果,同一笔不重复扣减。申请保存与实物交付分开记录,客户询问进度时按原单状态回答。

申请异常按同一客户原单接续

没有可提商品或数量不足时,先核客户、商品规格有效性、单位、净存货和提货中,再回原申请查是否已被占用;不能借另一个客户余量,也不将原销售购买量直接填入。数量刚才足够但保存提示不足,应按最新原业务重新核,不反复提交旧数量,不调整存货将余量改大以绕过限制。

提货申请失败与原单回查分流

图6:客户切换、超量、地址不完整和反馈不明时的同一原单回查分流图。

地址不完整或选错时先核主申请页真实值,完善同一客户的资料,再回原单确认最终带入信息。切换客户后原清单为空、手机刷新后数量丢失,要在当前对象下重新选真实商品;不要把上一个页面的选择当作已保存。PC列表未提供公开的编辑动作,不能将已保存单据当作普通草稿随意打开重填后再次保存。

保存反馈不明、转入成功页但字段空白或详情打不开时,保留当时脱敏客户编号、商品规格单位、本次数量、操作时间和完整错误提示。回原客户提货单列表按制单时间、客户及清单定位,找到已建原单就核该单及占用,接续同一业务。页面未及时返回不证明服务器未创建,重复点击或重建相同申请可能形成重复占用。

若仍不能确认是否已创建,由原经办人核同一时间窗的原单和数量变化,再判断是否确需重新申请。不能把一处空白成功页、客户口述或旧截图当作最终结果,也不能通过作废、删除或新建单据试探占用是否恢复。每次接续保留原客户与原单关联,数量、地址或状态差异明确后再安排后续交接。

下一步学习

本篇完成后可继续学习客户寄存商品查询、寄存商品提货处理和寄存与提货对账,分别核客户余量、原提货单后续处理及实际交接结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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